胡雨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胡雨)广发证券官网日前发布公告,为加强风险管理,防范两融业务风险,公司决定禁止融资买入证券用于偿还融券负债,即信用账户中现券持仓少于融资合约数量时不允许现券还券。根据公司安排,本次调整自今日,即2024年1月15日起生效。

  根据广发证券业务条线划分,融资融券业务归属于公司财富管理业务板块,后者通过提供经纪和投资顾问服务赚取手续费、顾问费及佣金,从融资融券、回购交易、融资租赁及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等赚取利息收入,代销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开发的金融产品赚取手续费。根据广发证券2023年半年报,2023年上半年,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立足业务本源,坚持“客户中心导向”,在做好客户服务、合规风控的同时,促进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期末余额为854.21亿元,较2022年末增加2.89%,市场占有率5.38%。

  梳理发现,自2023年10月上交所、深交所发布《关于优化融券交易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相关安排的通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优化融券交易相关安排的通知》后,包括广发证券在内的多家券商陆续对其两融业务合同条款进行修订。

  以国金证券为例,其在2023年11月便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交易所优化融券交易相关安排的公告》,明确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战略配售股份,以及持有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的大股东或者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等有转让限制的股份的,在限制期内,投资者及其关联方不得融券卖出该上市公司股票;投资者及其关联方在获得前述规定的相关股份前,如有尚未了结的该上市公司股票融券合约的,应当在获得相关股份前了结融券合约。公司随后在2023年12月发布关于修订《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条款的公告,新修订合同条款涉及限售股不得融券、需承诺不会利用多个账户发生不正当套利交易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