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飞军 证券时报

  又有券商对两融业务念“紧箍咒”。

  近日,记者从广发证券获悉,该公司已发布《关于调整融资融券负债偿还规则的通知》,自2024年1月15日起,决定禁止融资买入证券用于偿还融券负债。

  相关业内人士认为,自去年10月融资融券业务新规实施以来,不断有证券公司对两融业务进行合同修订,从而修补业务漏洞,加强了对客户交易行为和交易目的的穿透式管理,防止参与违规或为违规提供便利风险。

  最新偿还规则今生效

  近日,广发证券发布了有关融资融券业务最新偿还规则通知,决定禁止融资买入证券用于偿还融券负债,即信用账户中现券持仓少于融资合约数量时不允许现券还券。此次调整自2024年1月15日起生效。

  融资融券业务也叫两融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记者了解到,在广发证券内部,两融业务与经纪业务、回购交易业务及融资租赁业务等一起纳入了财富管理业务板块。

  自业务开展后,广发证券融资融券规模的变化,也紧随着行业的变化趋势。Wind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2022年末,沪深两市融资融券余额分别为18321.91亿元、15403.92亿元,即2022年明显下降。而截至2023年6月末,沪深两市融资融券余额为15884.98亿元,较2022年末上升了3.12%。在上述3个时间节点,广发证券融资融券业务的期末余额分别为940.09亿元、830.25亿元、854.21亿元,整体市场占有率在5.1%~5.4%之间。

  广发证券解释,公司立足业务本源,坚持“客户中心导向”,在做好客户服务、合规风控的同时,促进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修补业务漏洞防止套现

  对于发布上述两融业务最新偿还规则的目的,广发证券表示是为了加强风险管理,防范两融业务风险。

  深博基金基金经理邓奕超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关于调整融资融券负债偿还规则的通知,具有推动信用业务风险管理的作用。邓奕超分析,一方面,对于证券公司来说,两融业务相较于传统的经纪业务具有较大的风险暴露,该通知有利于预防性地降低多层杠杆在极端事件下对市场造成的冲击;另一方面,调整融资融券负债偿还能一定程度上优化“两融套现”的合规风险,两融套现在资产负债表上体现会同时出现负债和可支配的现金流,间接达到套现的作用,这与业务的出发点是相违背的。

  所谓两融套现,是指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交易套取资金,以实现购买非标的证券(即“绕标”)或融资转出信用账户(即“融资”)等非正常交易目的。“两融套现”本质上属于投资者刻意规避监管、违背业务本源的行为。

  两融业务监管从严

  “广发证券不是第一家调整两融业务相关合同规则的,去年以来陆陆续续有很多券商都修订了合同。总体来说,两融业务也是响应监管要求从严的趋势。”华南一位券商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

  邓奕超认为,在目前整体市场信心波动较大的背景下,投资者对融券以及套现相关的消息更加敏感,这时进一步完善两融规则并修补漏洞,有利于提振市场信心。

  实际上,自去年两融新规之后,对相关业务合同规则打“补丁”的券商不在少数。

  去年10月14日,沪深北交易所发布《关于优化融券交易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相关安排的通知》,明确“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战略配售股份,以及持有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的大股东或者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等有转让限制的股份的,在限制期内,投资者及其关联方不得融券卖出该上市公司股票”,进一步完善了“限售股不得融券”的要求。同时,要求证券公司应当按照穿透原则核查投资者情况,对投资者的相关交易行为进行前端控制,严禁参与违规或为违规提供便利。

  记者注意到,去年12月,相继有国金证券、湘财证券和联储证券等多家券商发布融资融券业务的合同修订条款,新修订合同条款涉及限售股不得融券、不进行不正当套利交易等内容。

  针对融券新规的影响,业内人士认为,限售股不得融券可以减少股东通过不正当方式做空股市、套利变现等情况。同时,提高了投资人对融券业务的参与门槛和获利难度。

  去年12月底,对于融资融券业务新规,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全面强化穿透式监管,一方面压实证券公司责任,督促证券公司按照“看不清,不展业”的要求,加强对客户交易行为和交易目的的穿透式管理,严禁参与违规或为违规提供便利,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另一方面强化监管执法,建立健全穿透式监管的工作机制,对通过多层嵌套、合谋交易、串联套利等方式违反“限售股不得融券”等要求的行为从严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