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玉华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吴玉华)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印发《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涉及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考核机制等。《办法》明确了社保基金会持有的现金收益可以进行投资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利率类产品、信用类产品、股票类产品、对划转企业及其控股企业的增资、以及股权投资。

  中航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董忠云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发布的《办法》明确了划转的国有股权分红收益可以投资于股票类、股权类资产,而在此之前,这部分资金只能投资银行存款、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和对划转对象的增资。投资范围的扩大将形成A股市场的增量长期资金,这一方面有助于直接推动市场估值抬升,增强市场信心,另一方面,能够改善市场投资者结构,由于长线资金通常倾向于价值投资和长期回报,因而有利于降低市场波动性,增加市场深度和韧性,同时也能进一步引导市场关注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良好治理结构和长远发展潜力的企业和行业,对整体市场环境产生积极影响。

  董忠云认为,本次出台的《办法》是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的又一重要政策,向市场传递了监管层推进中长期资金入市的坚定态度,显示未来相关政策有望继续落地,对于提振市场信心,助力A股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办法》的出台也是政策面推动进一步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社保基金可持续性的重要信号。

  董忠云表示,根据《办法》的相关规定,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是现金收益投资运营的重要主体。从过往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在A股的投资来看,其往往倾向于大盘蓝筹股和行业龙头,以及那些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具有长期成长性的行业。从这一角度出发,新能源、高端制造、新型基础设施、社会公共服务等板块有望得到更多来自社保基金的长期资金支持,配置角度值得重点关注。